一、服务对象:要求税前列支的企业。 二、需提供的资料: (一)、财产报损税前扣除项目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报废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一式三份或流动资产盘亏(减盘盈)、报废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一式三份或坏帐损失扣除分项明细表一式三份。 4.相关资料及核算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5.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6.企业主管部门或技术部门签署意见一式三份。 7、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意见一式三份。 (二)、农村信用社财务支出审批 1.书面申请报告表一式二份; 2.有效合同的协议一式二份; 3.当年发票复印件一式二份; 4.国税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资料; 三、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纳税人填写《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全程服务窗口受理。 四、承诺期限:手续完备,本局审批权限内15个工作日后转报市局。
杭州市江干国税局(咨询电话:8643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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