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对象:符合具名发票审购条件的纳税人 (二) 需提供的资料: 对于第一次申请印制具名电脑发票的纳税人: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发票领购簿》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购票员身份证明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 续印同一品种具名发票的纳税人: 1、《杭州市具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2、《发票领购簿》 3、前一次印制的发票票样 (三) 审购的程序与环节:纳税人提交资料→办税大厅发票申购窗口→定印印刷厂 (四) 承诺时间:审核后30分钟内办结
杭州市地税局江干分局(咨询电话:864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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