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对象:持援助证A类的纳税人(2002年9月30日(含)之后成立的)(二) 需提供的资料: 1、《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援助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审批的程序与环节:纳税人提交资料→办税大厅涉税文书窗口(四)承诺的时间:30个工作日内答复 杭州市地税局江干分局(咨询电话:86438110)
(一) 服务对象:持援助证A类的纳税人(2002年9月30日(含)之后成立的)(二) 需提供的资料: 1、《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援助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审批的程序与环节:纳税人提交资料→办税大厅涉税文书窗口(四)承诺的时间:30个工作日内答复
杭州市地税局江干分局(咨询电话:86438110)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浙ICP备05015576号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2002-2008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