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材料: (1)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程序: 填定表格——审核——发证 3、办理时限: 新批企业应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政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江干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6438149)
1、申报材料: (1)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程序: 填定表格——审核——发证 3、办理时限: 新批企业应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政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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