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程序 1、排污费征收程序:申报→委托法定监测单位监测(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进行物料衡算)→核定征收额→负责人签字→收缴排污费 2、排污费减(缓)、免程序:书面申请→现场监测、复查、核实→填写排污费减(缓)、免审查表→核定征收额→负责人签字→办理减(缓)免手续(二)、需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用水量、燃料证明 3、环境监测报告(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江干环境保护分局(咨询电话:86956664,86999482)
(一)、基本程序 1、排污费征收程序:申报→委托法定监测单位监测(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进行物料衡算)→核定征收额→负责人签字→收缴排污费 2、排污费减(缓)、免程序:书面申请→现场监测、复查、核实→填写排污费减(缓)、免审查表→核定征收额→负责人签字→办理减(缓)免手续(二)、需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用水量、燃料证明 3、环境监测报告(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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