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管线类工程(含大型临时建设项目)所需资料: 年度建设计划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1份; 勘设红线及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1份; 建设工程施工总图3份; 土地权属证明1份; 全套建设工程施工图及主要平、立、剖面施工图各1套; 1/1000地形图(用铅笔线表明拟建工程具体位置)1份;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各1份。 (2)道路管线类工程所需资料: 年度建设计划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1份; 建设工程施工总图3份; 初步设计批复及附图各1份; 土地权属证明1份; 全套建设工程施工图及主要平、立、剖面施工图各1份; 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各1份。 (3)广告、门面装修及围墙等临时建筑项目所需资料: 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1份; 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 房产证明(广告、装修项目必提供)1份; 土地权属证明1份; 临时设施的拟建方案示意图(广告和门面装修为效果图)1份。 项目中涉及重型设置或挂件要提供相应的结构图1份; 私房翻建项目要提供危房鉴定证明1份及危房翻建申请表4份; (4)完成办理的时限: 广告及绿色通道项目为5个工作日,门面装修项目为10个工作日,其它均为13个工作日。
杭州市规划局江干分局(咨询电话:8694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