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一)、 办理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依据《浙江省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浙建建[1996]116号)通知规定,建设企业办理安全资格认证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审查表一式二份 2、一年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情况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和打算 4、企业重大事故和职工伤亡率 5、企业累计创标化工地数量 6、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各类人员配备情况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办理建筑工地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工程报建有关手续复印件、招标投标通知书复印件 2、企业资质、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复印件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培训教育和主要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情况 4、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书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 7、施工现场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8、安全技术措施费落实情况 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10、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三)、建筑工地安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告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塔吊使用前必须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塔机装拆许可证复印件 2、塔机装拆人员、塔机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3、塔机安装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塔机检测报告复印件 5、塔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 6、塔机基础(轨道式或固定式)隐蔽工程验收书,砼试块报告、钢筋质保书(无原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地)及试拉报告 7、塔机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塔机操作规程 (四)、小型工程中标后,办理安监手续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合同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情况证明 4、企业资质、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复印件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6、落实安全措施和文明措施的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施工机具的质保单等 8、各类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办理时限:凡由市下达的实施安全(质量)监督的建筑工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江干区建设局(咨询电话:869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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