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 (1)按照“学区内学生→搬家迁户、拆迁户学生→符合政策照顾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顺序招生。 (2)程序: ①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②拆迁户子女凭相关证明(拆迁协议书、户口薄、过渡地居民区证明),经查属实后,由附近公办学校给予照顾解决拆迁过渡期间的就学。 ③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凭暂住证、户口薄、计划免疫接种证、流出地政府证明、在杭务工单位证明到附近公办学校或天成教育集团(限小学生)报名,公办学校在学额有余的前提下可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 ④对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由家长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报街道、乡(镇)政府批准后,可免学。 (3)收费: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时限:当即办理。 2、转学 (1)转入程序: ①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由家长联系转入学校(主要是联系转入学校是否可接受)。 ②转入学校出具同意转入的回条(证明转入学校是否接受)。 ③凭转入学校的回条,到转出学校办理转学证明及学生个人的相关材料。 ④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生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学籍号。(2)转出程序: ①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②凭转学 联系单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学。 ③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的回条,开具转学证明。 ④学校凭转入学校的回条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注销学籍号。 (2)时限:开学之后第一周办理。 3、借读 (1)资格: ①父母双方都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驻外机构、支持内地边境建设,户口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寄养在杭者。 ②父母中一方是市区常住户口。 ③父母双方借调来杭工作,外地确实无人照顾者。 ④学生随父母从外地调入本市,户口正在申报之中。 ⑤父母在杭打工无杭州市户口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 (2)程序:由家长或监护人备齐有关证件(暂住证、户籍证明、计划免疫接种证、在杭务工单位证明,在杭购房者带房产证等)。自行向学校申请,一般由学校批准。 (3)收费: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时限:一般情况暑假办理;特殊情况寒假办理。 注:毕业班学生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转学。
江干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97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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