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必须是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或居住在本区的个人(以身份证为准)。 2、资助范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在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后可以申请专利资助费。 3、资助审核时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财政资助:《杭州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出示专利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个人出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杭登记注册单位提供在杭创业的证明也有效;单位领取支票需开具收款收据,个人需填写领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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