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用人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被招人员材料: 1、被招人员系杭州市城镇户口人员,用人单位应提供"杭州市招用人员录用备案名册(A)"; 2、被招人员系杭州市城镇户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一个月之内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被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养老保险手册; 3、被招人员是杭州市城镇户口,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用人单位应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介绍信; 4、大学生毕业分配的,用人单位应提供人事局行政介绍信; 5、杭州市农村户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供"杭州市招用人员录用备案名册(B)"; 6、被招人员系外来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供"杭州市招用人员录用备案名册(C)",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 7、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凭上期劳动合同原件(上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含一年的)须同时附杭州市招用人员录用备案名册)。续签劳动合同系外来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附当年已年检的"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 二、凡资料、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人数多的单位,预约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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