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资料: 1、杭州市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证;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失业人员户口簿第1页及本人1页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 1、单位应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将档案送达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机构; 2、失业人员档案传递时,应由单位派专人送达,不得由失业人员本人自带转递。 3、手续齐全,当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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