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资料: 1、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室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劳动保障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填写《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推荐到街道(镇)劳动保障管理站; 3、街道(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查同意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4、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复审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将有关资料报送担保机构(江干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促进会); 5、担保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考察、项目效益、信用评估等工作,与申请人签订《小额担保贷款保证责任合同》,并将《担保通知书》和有关资料报送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近江支行); 6、银行收到《担保通知书》和有关资料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核定是否给予放贷。 二、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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