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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理程序

  办理部门:公务员管理科
  办理总时限: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
  一、受理
  条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区外调入我区工作的,凭《江干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审核表》,按以下程序办理:
  (1)杭州市区内部
  ①由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开商调函到江干区人事局;
  ②区人事局开回复函;
  ③本人拿介绍信及档案到区人事局,由公务员管理科查档确认,并开介绍信到用人单位。
  (2)杭州市外
  ①由本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提出申请,由当地人事局开商调函到杭州市人事局;   
  ②由本人携带杭州市人事局开的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并将档案转到江干区人事局;    
  ③由公务员管理科开介绍信到用人单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区内调动,凭《江干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审核表》,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由公务员管理科开调动通知单给原用人单位;    
  ②原用人单位开介绍信到区人事局;     
  ③公务员管理科开介绍信到现用人单位。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我区工作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由公务员管理科开商调函,同时附上《商调登记表》,寄往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②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复函;
  ③开调动通知单给拟调动人员,同时将介绍信及本人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标准:申办人需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俞洪峰
  岗位责任及权限: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具体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受理工作。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二、审定
  标准: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顾建文
  岗位责任及权限: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调动手续办理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定。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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