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总时限:收到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不含区领导审批时间) 一、受理 条件:1、引进人员学历在大专以上; 2、需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需鉴证)1年以上; 3、需引进人员在杭就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4、其个人人事档案须转至江干区人才中心; 5、其它相关材料。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赵东辉 岗位责任及权限:学习有关人才交流服务的政策法规,做好企业外地人才引进办理的相关工作。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二、审核 标准: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仲伯利 岗位责任及权限: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三、会签 标准: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邹倩 岗位责任及权限:分管全区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阅。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四、审定 标准: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潘洪 岗位责任及权限:负责全面工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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