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总时限:收到完整材料后即时办理 一、受理 本中心接收区属企业或区招商引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中专以上学历人员的人事代理。 办理流程: 1、由单位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区人才中心,与中心签订专业技术人员及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2、人事档案不在区人才中心的需由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至中心,代理单位需交纳人事代理费及档案管理费240元整(每人每年); 3、日常由区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为人事档案在我中心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出具相关证明、政策咨询等人事代理服务。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赵东辉 岗位责任及权限:学习有关人才交流服务的政策法规,做好人才人事代理相关工作。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二、审定 标准:符合规定和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仲伯利 岗位责任及权限: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对相关材料进行审定。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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