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受理——勘察——核准——发证 申报材料: 1、要求开办特种行业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 4、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无主管部门的有限责任公司,须有董事会同意开办的文件;私营、个体应持有经营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出具的同意开设的证明或在申请表中主管部门栏内签具意见。 5、消防部门许可材料的证明(开办旅馆的,还必须附保险箱发票复印件) 6、房产证明;如果是租赁的,须增加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年以上)。 7、房屋建筑安全证明。 8、营业场所平面图。 9、从业人员、治保人员登记表。 10、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其它从业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如身份证、务工许可证、暂住证复印件)。 12、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3、联营或承包的,须有联营或承包协议。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4、开办旅馆还需安装旅馆信息系统软件并加入旅馆业VPN专网。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10元/张 收费依据:(99)浙价发84号。
江干区公安分局(咨询电话:8728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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