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发证二、申报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2、提交书面申请表;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3、查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4、二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5、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 6、提交健康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三、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江干区公安分局(咨询电话:87283211)
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发证二、申报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2、提交书面申请表;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3、查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4、二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5、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 6、提交健康证明;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三、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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