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资格: 户籍在江干区所属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2、补助标准: ①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获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经区残联审核,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人民币; ②对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获得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残疾学生,分别给予奖励3000元、2000元人民币的自强奖学金。 ③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的残疾学生给予:中专用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民币,大专一次性补助3500元人民币,本科以上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民币。 3、办理程序: ①持残疾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学校证明或学校录取通知书。 ②填写《江干区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奖励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学校、社区(村)、街道(镇)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区残联审批,按标准补助。 4、办理时限:7日内 注:根据江干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若干规定的通知办理《残疾学生补助、奖励》(江政发[2003]53号)
江干区残联(咨询电话:86974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