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资格: ①户籍在江干区所属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民。 ②属农村低保、困难户残疾人家庭。 2、补助标准:救助资金由区残联与镇、街道、村三级分担,分别以6:2:2各级承担。 3、办理程序: ①提供危房照片 ②提供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提供残疾人本人的书面申请报告,经所在镇、街道、社区或村审核同意,填写《江干区特困残疾人救助申请表》,按标准补助。 ④经区残联审核同意后,由各镇(村)、街道先出资给予危房家庭房屋修复,后列出修理清单后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4、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江干区残联(咨询电话:8697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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