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的,持在国外的出生证明、父母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子女回国时持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拟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取消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期后须申报常住户口的规定。 责任单位: 拟居住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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