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 联系电话: 87258519 地 址: 中河中路242号604室 联系人: 秦正大 申办对象: 原杭州知青子女年龄在25周岁以下且未婚的,可回杭落户。 办理程序: 知青本人凭下列证明材料先向原户粮关系迁出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局审核。 办理材料: 1、原杭州知青现在工作单位的证明(无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证明); 2、原杭州知青原插队(场)所在地的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证明(插场的知青需取得场和场管理局的证明); 3、原杭州知青原插队地乡(镇)的知青证明; 4、原杭州知青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并注明何年何月迁往何处及迁出原因; 5、原杭州知青原动员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证明和学校证明; 6、原杭州知青全家户口情况证明。 办理时限: 凡手续材料完备的即时办理,由本局开具杭州知青子女身份界定证明。 文件依据: 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2000]23号 2、《关于调整现行户口政策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杭公治[2003]217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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