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 css = ((jg.om.Station)session.getAttribute(jg.util.Constants.STATION_OBJECT_SESSION_KEY)).getCss(); String stationId = (String)session.getAttribute(jg.util.Constants.STATION_SESSION_KEY); if (stationId == null || "jianggan".equalsIgnoreCase(stationId)) { %>
<% } else { String stationName = ((jg.om.Station)session.getAttribute(jg.util.Constants.STATION_OBJECT_SESSION_KEY)).getName(); if (css == null) css = "blue"; %> <% } %>

杭州市江干区统计局工作规则
2008-4-30 11:10:33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和省、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统计改革方案及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街道、镇及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开展统计执法和统计稽查。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预警系统,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综合职能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组织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评价。
  (五)负责协调组织街道、镇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区情和社情民意调查;完成上级企调队、城调队、农调队布置的社会经济调查任务。
  (六)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审批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民间和涉外社会调查事务。
  (七)组织指导全区的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负责全区抽样调查的名录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八)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协调街道、镇和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及数据库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继续教育、统计干部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课题管理,开展统计工作的交流合作及统计学会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主办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15576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02-2008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