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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兴副区长在江干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9-7

在江干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江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祥兴
(二○○四年九月三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江干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最近,国家财政部和省、市政府都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文件,区政府也专门研究制定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刚才,区财政局沈福林同志传达了区政府的实施意见。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动员会,又是一次贯彻落实的会议,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推进工作,体现成效,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充分认清目前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薄弱环节
  非税收入管理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化。历年来,我区各单位、各部门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上交方面是做得好的。同时也要看到,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我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8年以前的专户储存模式。专户储存模式是98年以前我区实行的较初级的管理模式。该模式实际上只是财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实施监控的一种手段,远称不上全面规范的管理;而且事实上承认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归部门和单位的资金属性。第二阶段:99年至今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99年开始,我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收费形成的基金(专项资金、附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社会无偿集资、捐资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罚没收入纳入金库管理,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逐步加以健全。现行管理模式对政府职能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99年以来的实践看,也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资金“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政府,管理权属于财政”的原则存在模糊认识,片面地认为单位收的钱应该由单位自己来支配。一些领导对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认为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只增加单位办事手续,降低了单位办事效率,对专户管理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有的甚至想方设法逃避专户管理和财政监督。从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来看,从财政部门检查情况来看,从财务审计情况来看,在非税收入的管理问题上,我们必须彻底破除“自己管、自己用、自守自便”的意识,进一步明确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的观念。
  二是收缴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区本级大部分一级单位仍保留了收入过渡户(2003年末区本级保留的收入过渡户共有26个),除部分罚没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的征收方式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在收缴时仍由执收单位自行收取,并通过收入过渡户月末一次解缴财政专户,财政专户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可依托的计算机综合管理软件。这些管理体制上的弱点使一些执收单位有机可乘,该缴财政专户的收入不缴财政专户。根据我们最近对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摸底调查,2003年末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达5272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租赁收益2326万元,以政府接受的捐赠资金95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2838万元。
  三是支出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目前我区在支出管理上,虽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与预算内资金合二为一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模式,但由于我区财政专户管理的范围不够全面,单位的有些资金仍游离于财政监控之外,以至在编制部门(单位)预算时,因无法掌握该部门的所有收入而无法做到全额预算,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
  四是票据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收费收据只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对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只能开具往来款收据。有些执收单位就可以利用这一“空子”,使国有资产收益(包括土地转让收入、房屋租赁收入、房屋拆迁补偿收入)、捐赠收入等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坐收坐支。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树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新理念
  去年六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省级财政厅局长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的组织形式、收缴方式和分配办法,完善以税收为主体、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为补充的稳定增长的财政收入机制。”“非税收入”的提出,主要是随着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范和深化,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已不能准确反映这部分资金的性质和范围,不利于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预算外收入是相对于预算内资金而言的,非税收入是相对于税收而言的。非税收入的外延更大,涵盖了预算内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让转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外收入是非税收入的主要部分。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到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再到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财政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和创新财政管理制度的结果,也是全面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结果。树立非税收入的新理念,建立非税收入的新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一样,都是国家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使之“取之有道、用之合理”,将有效地支持经济建设,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和各项事业的更快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能有效地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可以从根本上制止乱收滥支,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财政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第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是当前财政改革的主要目标。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都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非税收入按时、足额地上缴财政管理,将所有财政收入由政府集中征收和管理,编制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才有基础,国库集中收付也才能实现。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预算改革就难以到位,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就无从谈起,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其他财政改革也无法取得成功。
  第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财政部门是政府管理财政资金的部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财政资金运行的两个方面。没有健全的财政收入管理机制,财政资金运行就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当前,由于非税收入管理缺乏健全的法制和规范的管理办法,一些部门和单位将非税收入视为“自有资金”,肢解了财政的职能。从市场经济国家看,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非税收入管理,都建立起非常严格和明确的法律制度规范,是整个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区的情况看,我区的非税收入数额已达1.8亿,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6%。只有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才能强化财政职能,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第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可以有效地抑制“三乱”现象,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能从源头上防止在非税收入征管方面的腐败行为,解决收人情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廉明的行政执法环境;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财政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使财政收入得到依法征收、及时上缴、足额入库、有序理财,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因此,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切实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牢固树立非税收入的新理念,自觉把思想统一到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高度树立全局观念,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置于财政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全局之中,摆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改革。
  三、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一)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一是要健全组织体系。抓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首要的是要建立和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机关;原预算外管理中心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各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规章具体履行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职责,做到依法征收,并主动督促缴款义务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及时足额交纳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二是要完善收缴管理。改变原来自收自缴的程序,实行收缴分离制度;严格银行帐户管理和非税收入结算制度,组织清理预算单位尤其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和单位的银行帐户,取消现行各单位的开设的各类收入过渡户,对保留的银行帐户建立档案;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依法推行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招标、拍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防止收入流失,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非税收入的支出管理。规范支出管理要切实按照“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的职能作用,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协调能力,逐步扩大收支脱钩范围。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扩大收支脱钩范围,实行全额预算,对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实行统筹安排,适当调剂。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实现非税收入使用上的分类管理,改进预算管理方法,真正做到非税收入征收与使用分离。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实现非税收入分配权集中于政府的管理目标,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的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非税收入绩效考核机制。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执收单位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解决征收不到位和少征、漏征问题。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得以实行的制度保障。一是要建立年度财务与会计考评制度。对单位在收入缴存财政专户、银行帐户开设、资金使用效果、票据结报和会计报表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增强单位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责任感,调动单位的积极性。二是要积极探索非税收入“超收奖励”机制。鼓励执收单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收尽收。
  (四)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规范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与使用的法规制度。加快非税收入制度的建设,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要根据省、市精神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改革配套文件,包括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非税收入绩效考核制度》等,加强制度建设。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的稽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在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财综[20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审计。财政部门要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同志们,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希望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使我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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