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街道、镇公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祥兴 (2005年9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街道、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加快进度,确保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稳步顺利进行。刚才,纪巧同志部署了街道、镇公车改革工作方案,沈福林同志部署了公车评估和公开拍卖的有关事项,郑建民同志对公车改革工作提出了有关纪律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和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公务用车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彻底消除目前公务用车制度中的弊端,是今年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高度,从推进“两加快一统筹”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公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公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开展公车改革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是群众看不惯政府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国有资产,职务消费无节制等现象而引起的。事实上,群众对公车使用管理中的漏洞意见很大。就象当年通讯工具改革一样,当初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也十分不满,为此我们从通讯费补贴到取消公配通讯工具,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肯定。同样,这次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公车的特权,机关干部“公车私用”现象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私车公用”现象多了,交通费用降了,机构人员减了,财政的相对宽裕,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事工程中去,让群众感受到我们的政府是为民办实事的政府,使政府角色得到真正的转变,使政府工作人员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密切干群关系,加深干部与群众的感情,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开展公车改革有利于节省财政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方财力的增长,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开支也逐年提高,特别是涉及公务用车的各类费用节节攀升,车辆新购费用支出增幅较大。公车消费已成为机关的重要支出,并成为沉重的财政包袱。车改从机制上切断了公务用车费用膨胀的源头,探索了一条以货币调节需求代替实物调节需求的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路子,解决了公车更新费用巨大、车辆费用耗资无度、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驾驶人员经费居高不下的局面。车改将大大降低行政成本,使财政支出的压力得到较大幅度的缓解,节约的资金可以更好地用来发展各类社会事业,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开展公车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消除公车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现行公务用车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套管理制度,目前看已经产生了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目前的公车使用制度经济的浪费严重,运输成本惊人,《湖南日报》曾有份材料讲:“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0元,而党政机关等单位则为50360元,是正常运费的6.13倍,是出租车的7.4倍。”针对公车管理问题,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出台了许多规定,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证明,依靠现行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是很难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在改革上下功夫,在制度创新上动脑筋,在建立机制上想办法。实行车改以后,公务用车公共消费吃“大锅饭”的方式将不复存在。车改单位工作人员通过领取车改补贴的形式,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合理的个人消费方式,将彻底堵塞和根治公车使用与管理中的弊端,有效地遏制公车使用与管理中的奢侈浪费和违纪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公车改革的“三个环节” 在车改实施过程中,要突出抓好公车处置、交通费发放和驾驶员安置三个重点环节。要通过车改工作,改变目前各单位费用大、效率低的状况,并在压降公务交通费的前提下促改革、促发展,逐步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新路子,绝不能因为车改而影响正常工作,影响干群关系,影响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兼顾,随时发现和预测车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向区车改领导小组和车改办汇报沟通,及时研究和制定应对措施,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一是要抓好公车处置。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阳光作业”的要求,认真抓好车改车辆的评估和拍卖。对车改车辆,由区车改办会同区国资办确定评估机构统一评估,由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实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的车辆,购车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购车款和过户费用。拍卖后无人购置的车辆,报区车改领导小组审议后按规定处理。车辆拍卖所得必须上缴财政,并由区国资办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在公车处置过程中,要认真把握好以下四条要求:一是列入改革的单位自公车拍卖之日起不再保留公车,绝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实行“双轨制”,不能以任何借口留用、转移车辆;二是评估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与现行市场行情相衔接,为公开拍卖打好基础;三是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要符合规定,切实防止暗箱操作;四是所有车改车辆交由车辆评估拍卖组实行统一评估、拍卖,拍卖所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分口入库。 二是要抓好驾驶员安置。各街道、镇要顾全大局,切实负责,按照劳动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在妥善分流上下功夫,积极做好驾驶员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车改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对正式在编驾驶员,能就地转岗的要尽量就地安置;对临时聘用驾驶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区人事局要认真研究驾驶员安置分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在驾驶员安置分流中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 三是要抓好交通费补贴。按照既要节约财政支出,又要保证公务交通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以及工作岗位,区里确定了个人公务交通费发放标准。各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政策,严格落实好交通费补贴。在公务交通费标准问题上,在座同志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明确发放公务交通费的目的在于保证干部职工的正常公务交通,而不是搞福利。要坚决克服攀比心理,消除早改早吃亏等模糊认识,更不能因个人得失发牢骚,拖延改革,影响工作大局。同时,要向干部职工讲清道理,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算大账、算细账,顾大局、识大体,引导干部积极参与改革,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三、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公车改革稳步顺利进行 一是要精心组织。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是做好车改工作的组织保障。各街道、镇要切实加强对公车改革的领导,精心组织。车改的各项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单位的纪检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车改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所有单位要在纪律的约束下,开展好车改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车改工作的组织者,同时又是车改工作的参与者,要率先垂范,勇做改革创新的带头人,不说不利于车改的话,不做不利于车改的事,不报违反车改规定的钱,不开违反车改规定的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推动和促进公务用车改革。 二是要规范操作。为了确保公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制订了各街道、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街道、镇交通费补贴发放标准,区纪委制订了各街道、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若干纪律规定,区财政局印发了各街道、镇公共交通资金使用管理意见和街道、镇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明确了公车改革中几个操作性问题的把握口径。在车改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掌握、熟知、吃透这些文件精神,自觉以文件要求指导、规范、落实车改的各项工作,按制度办事,按规范操作,按程序开展工作。对于车改范围和对象、车改补贴标准、公车处置办法、驾驶员安置、公共交通费提取使用以及具体实施步骤等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车改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执行。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车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查,纠正和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改革成果。 三是要严肃纪律。车改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决策,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的各项措施,严格按照车改方案规范操作,不随意变动,不乱开口子。严禁在车改过程中故意隐瞒实情,甚至弄虚作假骗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任何涉改单位的任何人利用职权到下属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无偿借用车辆或报销、索要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严禁为节约交通包干费而影响公务,不准因节约交通费而缺席会议、拖延工作、忽视突发事件处理等重大工作,也不准借口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而忽视其他工作。凡是借车改及车改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一律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各车改单位要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区纪委要加强对各类公务用车作用行为的监督,防止因个别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而影响整个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此外,各车改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同志们,公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公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车改,大力支持车改,认真落实车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工作质量,确保公车改革工作稳步顺利推进,以公车改革促进机关自身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促进“两加快一统筹”战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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