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信息
地址: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9号
邮编:310020
公开监督电话:86438149 86438103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和区人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地方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国有资产营运规划,参与制定全区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和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和决算;监督镇、街道财政预算的执行,办理镇、街道转移支付和区级各部门预算的追加、追减和调整;汇编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审编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区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税费改革与管理;负责罚没财产的拍卖与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方税收政策的调研和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
(五)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收支,指导和监管区本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结算和预算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六)参与落实产业政策及企业各项改革与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培植和涵养地方财源;改进和完善企业财政财务的指导和监管;负责政府性专项基金、财政贴息资金及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动作和监管;负责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财政补贴、扶持资金等财政支出项目的实施及监管;负责政府举债(担保)项目和资金管理。
(七)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转制、改制等;编制国有资产收益计划和国有资产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并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指导和监管全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依法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调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八)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文教、住户、社会保险等管理和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和实施,加强宏观调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九)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资产评估等工作;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和评聘工作;负责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全区财会人员的队伍建设;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年检等工作;指导会计委派试点和推行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十一)组织开展财政、税收、财会方面的学术研究和财政、财会干部的培训;指导区级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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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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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局长(主任) |
项伟荣 |
8643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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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
沈福林 |
86438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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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陈绍红 |
86438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