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审计局政务公开信息
单位地址:庆春东路1号北四楼
邮政编码:310016
公开(监督)电话:86974725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制定本区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二)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直接进行以下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本级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区属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4.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
5.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6.本区实施的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对本区单位授受(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向区政府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负责本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监督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七)对本区内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八)对与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九)承办市审计局、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及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二、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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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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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
吴月华 |
8697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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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俞德荣 |
8697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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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
叶玉兰 |
86975047 |
三、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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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名称 |
联系电话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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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86974725 |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审计报告文书的制发及有关文件、制度的起草;反映情况,编发审计信息;承担对外宣传和文书、档案、信访、统计及经费管理、组织会议、接待等行政后勤工作;审核、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上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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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审计科 |
86974719 |
1.负责对本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2.制订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负责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计; 3.负责对区财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负责对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及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负责区政府农、林、水利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负责区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7.负责对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会捐赠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8.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完成其它特定事项的审计调查 10.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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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科 |
86974721 |
1.负责对本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进行指导; 2.负责对区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3.负责对本区实施的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本区单位授受(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负责对本区内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7.完成其它特定事项的审计调查;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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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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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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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
吴月华 |
8697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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