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直属的事业单位及评估后国有净资产在1000万元(含)以上,或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事业单位的改制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委直属和领导干部由市委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报市委审批;评估后国有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事业单位的改制方案,经各主管部门牵头召集市有关部门论证审核后,由主管部门会同市人事局、国资局、体改委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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