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落实计生奖扶长效运行机制,日前该局积极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明确奖励扶助对象为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夫妇,年满60周岁起可按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制度将于10月底前落实到位,目前,已基本完成个人申报和村级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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