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近日,区妇联联合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推出妇女维权工作“绿色通道”。权益受害妇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可由区妇联向区人民检察院提供民事行政案件线索,区人民检察院在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的同时,提请抗诉,由法院再审作出判决。特别是农嫁女权益受害案例,如申诉理由成立,检察院将会同区妇联支持受害妇女起诉,保护受害妇女依法享有权益。“绿色通道”的开辟,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无力申诉的妇女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制度和妇女维权工作实现优势互补,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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