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激发人才创业的内在动力。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安家和购房补助,解决100多位高层次人才在户口迁入、子女就学等问题,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在江干创业的内在动力。二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加强与高校合作,落实带薪学习制度,实施“136”人才培养工程、“千名企业经理”培训工程、“名师名医”工程。设立300万专项资金,在学术交流和出版专著等方面重点资助。三是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活力。建立以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每月500—800元的特殊津贴,并积极拓宽人才评价工作领域。 (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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