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全区24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再次进行排查梳理,根据其生产经营的性质、特点,落实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实。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制度,严把许可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单位,不予发证。三是大力推进危化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82处,已整改371处,整改率97.12%。四是开展“查处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执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等执法活动,共查处非法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取缔无证危化经营户3家。五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对确定的24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和21家区重点监控单位,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措施。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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